一纸盖着公章的《租赁协议书》,在河南安阳殷都区竟沦为权力博弈的牺牲品。全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近日披露的举报函,揭开了上海某学校集团在安阳市当地遭遇的系列不公:无端查账干扰教学、违规约谈施压教师、散布停招谣言、剥夺招生名额,直至平台公司以莫须有理由提起诉讼要求毁约。当这些手段被系统性地施加于一所中考成绩全区前例的优质学校时,我们不得不追问:究竟是依法行政还是权力任性?是规范管理还是地方保护?是法治信仰还是利益勾连?
一、教育荣光遭遇权力寒流:一场精心设计的打压行动
上海存志学校集团绝非普通办学机构。由全国民办教育协会高中分会副会长、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副会长李懿博士创立,深耕教育近三十载,其教育理念与办学质量影响深远,并为全国民办教育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当2022年殷都区政府主动引进该品牌时,本是提升区域教育质量的良机。事实也证明其价值:首届中考即登顶全区榜首,九年级学生更在2025年一模考试中打破殷都区十余年未进全市前十的困局,强势跻身安阳前五强。
据全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反映,正是这样一所创造教育奇迹的学校,却在蓬勃发展之际突遭当地行政部门系统性打压:
行政暴力长驱直入:2024年10月至12月,殷都区市场监管局以查账为由频繁入校,如入无人之境;2025年5月,教育局更越过法定程序,直接约谈中层干部施压;
招生命脉遭精准扼杀:某些人在各类会议散布“学校停招”谣言,更以行政手段剥夺法定招生名额;已造成学生家长信访舆情。
司法沦为权力打手:2025年4月,大序教育公司竟以“合同不合法”为由起诉,要求否定“租赁协议”效力(案号:(2025)豫0505民初1650号),全然不顾《民法典》第465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之规定。更令人震惊的是,有录音证据显示相关官员公然要求“移交当地个人办学”,权力寻租意图昭然若揭。
二、法律利剑高悬: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的权力红线
2025年5月20日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如同一面照妖镜,让殷都区某些官员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该法第3条明确要求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而殷都区有关人员的所作所为恰恰构成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 办学自主权不容侵犯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条规定民办学校享有“自主管理权”。市场监管局无正当理由反复查账,已涉嫌滥用行政检查权(《行政许可法》第63条);教育局擅自约谈教师施压,更违反《教师法》保障教师履职的规定。当行政之手肆意伸入教案与课堂,教育的独立性荡然无存。
▶ 公平竞争环境必须守护
通过行政谣言摧毁学校声誉、以名额分配剥夺招生权,此种行为直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规定,更与《义务教育法》第12条保障平等入学权的精神背道而驰。其本质是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为地方利益集团清场。
▶ 契约精神岂容玩弄
大序教育公司单方面宣称“合同不合法”并起诉毁约,已涉嫌构成《民法典》第584条规定的恶意违约。若如证据所示存在官员干预司法要求移交特定对象办学,则可能触犯《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及第163条“受贿罪”——当公共权力沦为私有化工具,法治根基已然动摇。
三、腐败病灶探源:权力寻租驱动的教育掠夺
笔者认为,殷都区对外来教育集团的围剿,绝非简单的行政失误,其背后潜藏着三重腐败逻辑:
1. 地方保护主义的利益藩篱
录音中“移交当地个人办学”的指令暴露关键动机。本土势力觊觎外来投资企业的优质教育品牌与生源价值及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试图通过行政手段强占办学资源。这种“摘桃子”行为,与中央三令五申的“破除地方保护”要求(《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尖锐对立。
2. 监管权力的私有化变异
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本应是公平秩序的守护者,却沦为打压工具。频繁查账实为骚扰战术,剥夺招生名额则是精准打击——当监管权异化为私人打手,暴露出“权力资本化”的腐败实质。
3. 司法独立性的沦陷危机
大序教育公司起诉承租方的闹剧,叠加官员干预司法的证据,显示当地已形成“行政指挥司法”的畸形生态。当法院不能独立裁判合同效力,而沦为执行行政意图的工具,《宪法》第131条“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便成一纸空文。
四、以法治重构秩序:捍卫民营教育的三大行动纲领
面对如此公然践踏法治的行径,必须采取雷霆手段:
▶ 启动省级司法监督程序
河南省高院应提级审理(2025)豫0505民初1650号案,彻查合同效力争议背后的行政干预。对录音证据中“移交办学”的指令,省纪委监委需立案调查是否涉及权钱交易。唯有斩断权力干预的黑手,才能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
▶ 建立营商环境特别问责机制
建议河南省政府依据《民营经济促进法》第56条、第73条,对殷都区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或问责。对散布停招谣言、违规分配招生名额的责任人,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9条予以严惩。让每一起权力越界行为都付出代价。
▶ 构建民企救济直达通道
在省工商联设立“民营教育维权中心”,开通与最高法院的直报渠道。对存志集团此类遭遇行政打压的案例,由省级教育部门实行招生名额特别保障,并依据《行政赔偿法》追索经济损失,让企业维权不再孤军奋战。
结语:教育净土不容权力染指
殷都区这场针对民办教育的围猎,恰似一柄双刃剑——既刺伤了外来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割裂了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当市场监管局的公章沦为骚扰工具、教育局的会议室化作施压战场、地方法院的传票变成毁约武器,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某个集团的困境,更是地方治理生态的危机。
二十大报告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而践踏契约精神、纵容行政暴力的行为,正与之背道而驰。殷都区事件必须成为法治中国的警示标本:任何以“地方利益”为名的权力寻租,任何假借“行政管理”之手的资源掠夺,都将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阳光下现出原形。
教育关乎国运,法治重于泰山。当一所带来优质教育的学校被权力机器碾轧,受损的不仅是企业信心,更是千万家庭对教育公平的期待。唯有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斩断腐败链条,以零容忍的态度捍卫法律尊严,才能让“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在每一片教育热土上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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