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蓑衣行动摆渡站”建成。“蓑衣行动”即城中区人民法院“枫桥经验”与刑事审判区域综合治理实践。蓑衣是摆渡人在摆渡时用以避雨防潮的衣物,一方面有未雨绸缪之意,另一方面也象征着摆渡人不畏困难,渡人于正途的勇气与信念,“蓑衣行动摆渡站”也在此意义上命名。
“蓑衣行动摆渡站”占地仅数平米,却集多种功能于一体,它既是存放“正冠档案”、活动资料的资料室;也是日常开展轻罪治理工作的工作室,同时还是收集典型案例对外宣传的窗口。
轻罪治理工作不是简单的普法宣传,它更多地体现在裁判的思维中,体现在诉讼活动开始前到结束后的整个过程里,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并且科学开展的系统性工作。
摆渡,在每一个案件中。“蓑衣行动摆渡站”的展台上放着一份上周刚刚书写的“悔过书”,被告人李强(化名)曾因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不法资金被判处缓刑,此次又因之前曾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被追究“漏罪”。他在悔过书中写到:“我之前无法认识到只是介绍别人去提供银行卡也是犯罪行为,上次缓刑考验期间,我一直学习法律知识,我现在为自己过去的行为感到深深的自责”。最终,承办法官考虑到李强的犯罪行为系之前的“漏罪”,且其在缓刑考验期表现良好,能够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也已找到工作,自食其力,遂依法在撤销原判缓刑,数罪并罚的同时,再次对其判处缓刑。李强在宣判后说,自己现在二十多岁,有这样的机会继续正常工作、生活,他会做一个守法公民,也希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以人为本”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人民性的彰显,也是轻罪治理工作中的重要理念。“蓑衣行动摆渡站”的构建,是基层法院通过多种路径实践“以人为本”的轻罪治理理念的集中展示。“蓑衣行动摆渡站”作为城中法院轻罪治理的专项工作室,它的建成彰显了城中法院持续、深入推进轻罪治理工作开展的决心。后续,城中法院将继续有力推进“蓑衣行动”,促进区域轻罪治理工作向科学化、系统化方向延伸。
作者:朱晓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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