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不仅关系到个人家庭幸福,也关乎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为实现法院司法职能与基层治理体系的深度融合,实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共治,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维护社会稳定,共筑家庭幸福。6月19日,大通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干警赴本县桥头镇老营庄村与村“两委”及部分村民代表开展协作化解家事纠纷座谈交流活动。
活动中,村书记带领法院干警参观了村里的“夏都和姐”调解室、“单身青年”文化室、“留守儿童”托管室,详细介绍了村委针对婚姻家庭矛盾、留守子女关怀等相关工作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果。针对村委干部反映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家庭暴力防范等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常见法律问题,法院干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借助实际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村“两委”在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中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法规指导,旨在提升村干部在调解工作中的法律素养和实务应对能力。
随后,干警与村委代表就如何更好地加强合作、共同化解家事纠纷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在探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沟通家事纠纷调处情况;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法院的法律指导和村委的基层调解作用;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本次座谈交流活动成效显著,一方面,大通法院受理的婚姻家事案件如何寻求村委等基层组织的协助和支持探索出了解决路径;另一方面,为今后法院与村委在婚姻家事纠纷化解领域的常态化合作奠定了基础。双方一致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下一步,大通法院继续以“勇争先、挑大梁、作贡献”要求为工作遵循,以“转作风、夯基础、抓落实”行动为工作路径,以“我来干、马上办”主题实践活动为工作载体,拉高标杆,以效为先,持续深化与基层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凝聚共识,同题共答,主动深入一线、靠前指导,不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狠抓各项协作机制和工作举措的落地落实,引导婚姻当事人依法解决问题,将婚姻家庭纠纷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化解在基层,确保家事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构建和谐家庭、促进社会稳定贡献法院力量。
作者:马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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