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推动更高质量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工作整体跃上更高水平,为审判工作“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奠定基础。
司法审判提质增效、人民法院长远发展,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意见》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审判质效、相对薄弱院、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基础保障六项重点任务,推出25条举措,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指导全省基层法院建设。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意见》指出,要持续加强基层法院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法院的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意见》要求,抓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压实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责任,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诉讼执行程序机制改革,做实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加强诉讼服务建设,强化科技赋能,推动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持续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相对薄弱法院和人民法庭是强基工作的两项重点。《意见》强调,坚持“最高法院统筹、高级法院主导、中级法院主抓、基层法院主责”的工作原则,落实深度调研、走访慰问等“四项任务”和蹲点调研、联络对接等“八项机制”,精准指导相对薄弱法院建设,强化动态管理。同时,持续动态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努力打造一批辽字号“枫桥式人民法庭”,指导人民法庭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意见》明确,要持续优化基层法院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配齐建强领导班子,加强对基层法院人才支持,强化基层干警履职保障,不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
《意见》还就统筹落实基层保障政策提出要求。
据悉,《意见》充分吸纳辽宁法院“强基工程”品牌经验。2022年,辽宁高院启动为期三年的“强基工程”,推动人往基层走、财物向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全省基层法院政治建设不断强化、人员力量日益充盈、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能力素质有效提升、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审判质效连续14个季度同比向好,两批2家全国薄弱院、17家省级薄弱院脱薄出列,297个人民法庭调整优化布局并全部实现基础设施、法庭管理、诉讼服务、信息化、文化建设等5个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服务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实。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把强基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深入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关于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持续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法院强基工作的决议,辽宁高院统筹推进,中级法院发挥前沿指挥部作用,基层法院扛起主体责任,一体贯通抓落实,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强基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作者:严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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