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冬过后,随着聚会饮酒等场景增多,醉驾违法行为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醉驾违法犯罪势头,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惩戒与警示功能,湟源县人民法院立足辖区醉驾治理实际,于11月13日上午前往波航乡集中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四起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以“就地办案、当庭宣判、当场普法”的方式,用身边案例敲响安全警钟,既提升轻罪案件办理效率,又让群众在“家门口”接受法治教育,切实筑牢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100余名群众和村社区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庄严有序,法官围绕酒驾事实和证据等关键环节展开审理,依法保障了被告人法定权利,四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喝酒驾车的严重危害性,并将深刻汲取此次醉驾犯罪行为的教训,认真接受改造教育。四名被告人当庭被判处拘役刑罚,并处罚金。
案件审理结束后,湟源县人民法院在现场播放了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法官结合县域内醉驾刑事案件特点,与乡镇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向旁听群众宣传讲解了酒驾醉驾的危害后果、刑事责任等,提醒广大群众要时刻绷紧安全弦,敬畏法律,珍爱生命,杜绝侥幸心理,坚决做到酒后禁驾,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湟源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多措并举推进轻罪治理工作,充分运用“巡回审判+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的形式,先后在乡镇、驾校、社区等重点场所开展巡回审判12次,受教群众达2000余人次,切实以案件审理深化警示教育、预防犯罪、促进治理,有效实现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辖区内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同比下降7%。同时,通过联动各乡镇、社区、村委等基层社会治理合力深入推进醉驾案件等轻罪案件综合预防治理工作,构建完善预防、化解、治理闭环,有力实现醉驾案件数量逐渐下降、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持续增强的良好局面,为平安湟源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张家源
责编:史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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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恒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