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15全国生态日即将来临之际,8月6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辽宁省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辽宁全省法院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成效,凝聚辽宁全社会关爱、守护辽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思想共识,共同筑牢辽宁辽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徐娴出席并作主题发布。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更是辽宁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底色。近年来,辽宁全省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环境资源审判核心职能,依法护航辽宁辽河流域生态安全,坚决守护辽宁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权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出台《关于加强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明确辽宁流域司法保护重点任务、实施路径与工作举措,全面构建辽宁全省法院上下联动、全域协同的辽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格局。
2023年至2025年,辽宁全省法院共审结涉辽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431件。坚持严惩生态违法,依法打击辽宁辽河流域范围内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结刑事案件22件,筑牢辽宁流域生态安全法治防线;坚持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并重,依法妥善审结涉辽河水污染侵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民事案件17件,切实保障辽宁群众生态环境合法权益;坚持监督赋能依法行政,审结环境行政案件392件,精准监督、有力支持辽宁各地行政机关开展河湖“清四乱”、辽河封育、水源地保护等重点治理工作,推动辽宁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惩治违法是手段,修复生态是根本。辽宁全省法院全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立足辽宁辽河上下游、左右岸差异化生态特点,精准探索适配辽宁流域生态规律的责任承担与生态修复模式,常态化适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生态赔偿等修复机制,推动辽宁辽河流域受损生态环境实现实质性修复。
2025年,辽宁盘山县法院累计投放6865余万只河蟹苗修复水域生态,辽宁营口鲅鱼圈区法院投放7200余万尾鱼虾苗净化辽河水域;辽宁锦州古塔区法院完成林地恢复、土壤修复面积13.8万余平方米,补植复绿树木5600余株;辽宁丹东、辽宁朝阳等地法院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实现辽宁生态修复资金规范管理、精准使用、高效赋能流域治理。
守护辽河母亲河,是辽宁全域协同治理的系统性工程。辽宁全省法院牢固树立流域系统治理理念,主动融入辽宁生态治理大局,持续深化多部门、跨区域、全链条协同共治。辽宁省法院联合辽宁公安、辽宁检察、辽宁水利等省直单位,持续开展“河湖安全保护”“打击毁林毁草”等专项治理行动,凝聚辽宁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合力。
辽宁大连中院联合省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13家单位,细化生态损害赔偿、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实施细则,完善辽宁流域生态治理闭环机制;辽宁辽阳文圣区法院联动属地防汛、水利部门,集中整治太子河河道行洪安全隐患,打造“司法+行政”一体化辽宁河湖治理样板模式。
同时,辽宁全省法院持续深化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厚植辽宁全民生态保护法治氛围。依托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辽宁生态司法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建设司法保护基地,全方位提升辽宁社会公众生态法治意识与主动参与意识。辽宁各地法院立足区域生态特色,深耕司法品牌建设,打造辨识度高、影响力强的辽宁生态司法保护品牌,持续放大辽河流域司法保护示范效应。
下一步,辽宁全省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持续深耕环境资源审判主责主业,完善辽宁辽河流域司法保护长效机制、深化跨域协同治理、做实生态修复闭环,以高质量环境司法护航辽宁辽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全力守护好辽宁人民的母亲河。
本次发布会权威发布3起辽宁法院服务保障辽河流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辽宁省法院环资庭庭长李云波,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田博,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河长制综合部部长李忠心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内20余家主流媒体参会报道。
(刘禹)
责编: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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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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