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饮酒危害极大,向未成年人售酒不仅违法,更可能引发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经营者、同饮者、监护人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5 岁初中生胡某甲与同学在餐厅庆祝生日,餐厅违规向这群未成年人出售啤酒。胡某甲饮酒后与同伴到湖边戏水,不幸溺水身亡。
悲痛之余,胡某甲的父母将餐厅、同行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学校一并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
死者及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90%)。胡某甲主动提议饮酒、酒后主动提议下湖戏水,自身存在重大过错。监护人疏于管教,存在放任饮酒、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依法减轻侵权人责任。
违规售酒餐厅承担6% 赔偿责任。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未设置禁售标志、未核实身份、放任未成年人饮酒,售酒行为增加损害风险,与溺亡后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6名同行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承担剩余 4% 责任。共同饮酒者、危险活动同行者负有相互提醒、照顾义务。未制止危险戏水行为,存在过错,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责任。
学校不承担责任。已尽教育、管理职责,完成安全教育与安全日志,无过错。(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5月30日发布)
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9 条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必须设置显著禁售标志,无法判断年龄时,必须要求出示身份证件。
多人无共同故意、分别实施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按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
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存在过错的,依法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共同饮酒、共同参与危险活动的未成年人,对同伴负有提醒、劝阻、照顾、救助义务,未尽义务需担责。
餐饮经营者:严禁向未成年人售酒,守好法律底线,避免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
未成年人:不饮酒、不参与危险水边活动,对自己生命负责。
家长监护人:严格管教监护,预防孩子饮酒、夜出、危险戏水。
同伴之间:相互提醒劝阻,不跟风、不纵容危险行为。
(作者为青海知樾律师事务所 律师 陈万宏)